經過一個晚上的奮鬥,電腦白痴壽司終於成功摸索出如何在我的無名小站部落格邊欄加裝現在很紅的Google AdSense廣告。這真是可喜可賀,歷史性的一刻。媽,妳女兒商學院兩年沒白唸,總算做出米蟲生涯中第二件有希望發財的事了。第一件是上個月終於開始對統一發票。

昨晩我在部落格首頁網誌描述區貼出上一段話後,立刻有網友肯尼在留言板發問:「壽司,很好奇加裝Google AdSense廣告 可以賺大錢嗎?是越多人點閱你的 Blog 就賺愈多嗎?」還有屬名「想看壽司變富翁」的人很認真的發言「要如何才能增加妳的收益?要連結,還是訂閱才行呢?」

唉啊,網友一心望我致富的心意真是黯然消魂,不過也不要我隨便講你們就隨便信啦。我是開玩笑的,貼個廣告當然沒辦法賺大錢啊,賺點零用錢還差不多,否則每天我們這些小OL朝九晩「?」上班上心酸的啊。也並不是網誌點閱率愈高就賺愈多,而是網友要對我放在網站上的廣告產生興趣,點選廣告贊助或下載google推薦的軟體,才有機會累積營收。Google還嚴格禁止重複人為或軟體點擊,也就是說不能為了賺錢隨便自己亂點或請朋友幫忙猛點,否則人在做天在看,大神會代替月亮懲罰你的。

對了,剛剛為什麼說有「機會」累積營收?

拿Google產品推薦的Fiefox和AdSense舉例好了,規則是這麼訂的:

  • 搭配 Google 工具列的 Firefox: 當使用者首次透過您的推薦按鈕下載並執行 Firefox 時,就會產生轉換。 您推薦的對象必須是之前從未安裝過 Firefox 的 Windows 使用者,您才會獲得收益。 ﹝這點還算合理﹞
  • AdSense: 當您推薦至 AdSense 的使用者申請 AdSense 並在 180 天內賺取第一筆 $100 美元時,則算作一次 AdSense 轉換。 ﹝我推薦的使用者要半年內透過AdSense賺到100美元?也就是說,他的「下線」也要在半年內為他賺到100美元。別開玩笑了,老鼠會的規則都沒這麼嚴格吧:P﹞

所以說在這嚴格的規定和台灣部落格微不足道的流量下,除非違反遊戲規則變相鼓勵網友點選廣告﹝還要冒著AdSense被帳號被除名的風險﹞,我並不覺得有哪個中文繁體個人部落客﹝好吧,彎彎除外﹞能夠真正靠AdSense變富翁的啦。

至少也不會是我。

草民我才懶的端出「使用者付費」或「部落格該不該商業化」那一類魔人才聽得懂的論調來高來高去,我只知道能夠翹腳看電視不犯法不賣笑就有點小錢每天從個人網站流進